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为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推进寄递安全问题治理,近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贺兰县公安局德胜工业园区派出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贺兰县寄递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助推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努力促进寄递安全问题源头治理。
检察官深入顺丰、中国邮政、韵达等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实地检查,向寄递企业相关负责人详细了解寄递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快递收、寄、发全环节全链条操作流程。就相关快递物流场所安全、违禁物品查禁的工作机制、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实名收寄、开箱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夯实寄递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于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下一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将树牢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坚持问题导向,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做好跟踪落实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律监督,推进溯源治理,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共同筑牢寄递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