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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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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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以推动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质效为目标,以提高抗诉精准性、强化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运用为抓手,全力推动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发展。共受理不服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件396件,其中,提请抗诉51件,上级院支持43件;提出抗诉8件,法院审结并改判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0件,法院裁定再审22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及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31件,制发检察建议587件,采纳559件。
坚持三个注重,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能力
注重更新理念,强化办案引领。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切实把高检院关于加强民事检察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作为引领办案的根本遵循,在思想上自觉认同、在行动上积极转变,注重办案质效综合提升,专注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做好精品案例总结提升。撰写各类典型案例69篇,5篇生效裁判监督案例、5篇支持起诉案例被自治区检察院推选最高人民检察院、1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备选案例,7篇案例入选《全区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2篇案例入选《宁夏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汇编》,5篇案例以典型案例刊登在自治区院第五检察部工作动态。
注重问题导向,加强分析指导。每两个月对全市民事检察数据进行分析研判通报,组织民事检察部门全体人员以周例会等为载体进行学习,并结合办案实际对学习成果进行总结提炼,不断提高民事检察工作质量。另一方面,强化个案指导。建立对拟提出监督意见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虚假诉讼案件两级院会商机制,对基层院在案件事实查明、法律适用等方面提供指导意见。截止目前,会商案件45件,补充完善基层院意见同意提请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9件。
注重增强公信,推动公开听证。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制度在听取当事人意见、查清案件事实等方面的作用,经严谨评估预判,对存在较大争议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组织公开听证39次,有效增强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突出三个重点,推动民事检察深入发展
重点推动业务数据“序时”增长。围绕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全区民事检察业务基础目标“序时”调度推进表》,进行表格化管理、清单化推进。同时列入年度工作任务分解,从拓展案件来源渠道、提高检察建议采纳率、办案质量和数量双提升、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等方面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倒逼工作落实。
重点推动民事审判监督。树立深层次监督理念,对送达瑕疵、消极立案等一般程序性违法事项监督外,坚持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并重,加强对裁判文书的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实体事项的监督。构建类案办理工作机制,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调取了金凤区法院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以黄某某作为原告向该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的一审诉讼卷宗,对该类案件进行类案分析、比对、研判,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后,金凤区法院建立《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的意见》,切实规范了民间借贷诉讼活动,有效的维护了民间融资市场秩序。
重点推动民事执行监督。对2018年以来,银川市中院受理的执行案件进行再细化,选取一批执行时间过长,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可能存在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执行案件,作为专项活动监督重点。对两级法院2400余件民事执行案件进行系统梳理,从监督案件违法类型看,除怠于执行、违法终结本次执行、违法送达等常见问题外,执行审查、财产查控处置、民事惩戒等环节违法行为均有所涉及。为提升监督质效强化精准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7件,督促法院纠正违法行为,助推“执行乱”问题解决。
健全三个机制,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健全专家研讨机制。借力借智用好“外脑”,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特别是专家学者、专职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积极作用,实现疑难复杂民事案件专家研讨全覆盖。2021年再次举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委员会聘任仪式,对专家人才库进行扩充。目前,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民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增至59位。2020年以来,共召开专家论证会讨论案件74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研讨案件58件,通过一系列综合分析研判,保障抗诉精准性。
健全业务咨询机制。用活用好“检答网”这一“活法典”,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就法律政策运用等进行咨询10余次,真正做到监督讲方法、监督有能力、监督有底气。同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案件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借助上级检察机关决策指导作用,推动执法标准统一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健全跟进监督机制。注重对抗诉案件的跟踪监督,认真听取承办法官对案件性质、法律关系及再审请求等方面的理解把握,深入阐述检察机关对案件社会效果、司法政策、社会背景等因素的综合考量,促使错误裁判依法及时得到纠正。对2019年以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未采纳的案件,进行梳理研判,跟进监督提出抗诉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