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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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蓉,女,1990年1月出生,回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职侦局、公诉科工作,现任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马蓉同志自2012年9月进入检察机关以来,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2018年1月荣立吴忠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2018年7月获得全区未检“办案能手”称号,2019年9月被自治区团委、教育厅评为“全区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2019年9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法警“优秀教练员”,2020年3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突出个人。负责的未成人检察工作在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荣获全区非集中管辖院考评第一名。
2020年,为保障红寺堡辖区内未成年人顺利、安全的渡过疫情,马蓉主动积极开展疫情期间未成年人监护保护的联系、摸排、救助工作,及时保障了红寺堡区5名因疫情监护缺失无人照料的孩子获得合法有效的妥善安置和临时监护,该项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送至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守护明天》栏目播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解决红寺堡区部分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问题,马蓉用两年时间逐乡、逐村对红寺堡区所有未成年人监护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摸排出的144余名监护缺失情形未成年人逐户走访调查,制作调查笔录、收集书证、人证等证明材料,制作笔录290份,联合民政部门请示自治区民政厅,最终将其中12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救助系统;她主动排查近10年来红寺堡区发生的交通肇事未赔偿、未支付抚养费等案件信息,对因各类案件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18年至2020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件32人,办理事实救助150余人,对摸排出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督促指定监护人12人,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送往儿童福利院4人,保障未成年人获得及时的救助。
马蓉创新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通过采用激励式互动式巡讲、组织表演情景短剧、播放微电影和动画片、做游戏等各种学生喜欢形式,进行法治宣讲,内容精彩丰富,语言生动活泼。由她编排的现场卡通剧《红果果与绿豆豆》深受学生喜爱。她注重因材施教,分类制作了中小学版法治及教育课件,编辑不同主题的法治教材5种。针对出现过校园安全问题的学校和地区开展重点巡讲,巡讲对象包括学生、家长和老师。2017年至2020年,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130余次,覆盖了红寺堡辖区9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她用心开展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共观护帮教40余人,其中23人复学,考上大学3人,就业3人,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心理测试75人次,协助申请法律援助4人,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马蓉深入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办理“校园周边驾校练车”案件,督促行政部门整改变更红寺堡三中及职业中学周边驾校路线,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办理“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案件,督促行政部门清理红寺堡三小、四中太阳山镇中心小学周边生活及建筑垃圾,共建校园周边美丽环境;办理“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案件,督促行政部门对红寺堡区19所小学校园门口道路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公益诉讼活动,督促行政部门对向未成年学生售卖烟草的经营者依法作出处理,联合多部门现场约谈校园周边商户,让商户增强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黑车司机在非法运营中侵害未成年人”“小饭桌”“校园食品安全“公交车加装防护栏”“幼儿园办学资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设施安全、校车安全、卫生防疫安全”等方面开展行政督促履职工作,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件,采纳整改数45件,发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5件,采纳整改数23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马蓉一直把“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她始终坚持执法为民,为群众排忧解难,做群众的贴心人,她关心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自己创作剧本,自导自演完成反腐微电影《马奶奶的泪与笑》,获得了140多万的点击量,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她积极发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深入群众开展普法工作,编排普法剧《铁窗母子情》,在吴忠地市各县进行巡回宣传表演,现场催人泪下,震撼人心,为公民遵纪守法、预防犯罪起到了一定的教育作用。她认真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时,发现被帮扶学生患有糖尿病,且因家庭贫困,住校饮食问题、胰岛素注射及血糖不稳等问题多次出现病危的情况,她积极动员单位同事及社会各界力量为该学生筹得治病款4万元。她为弱小伸张正义,主动维护受害女童权益,她了解到两个未成年人处于四处流浪无人监管的危困状态,立刻主动联系民政部门部门、红寺堡区公证处,克服各种阻力将两个孩子送往福利院进行学习生活,保障了孩子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
马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秉公执法,文明办案,坚决执行办案纪律,维护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她自觉践行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检察行为准则,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付出,在日常的未检工作中质朴投入,努力做好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利用检察职能解决实际存在问题,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将保护的触角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方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探索未成年人司法规律,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为实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